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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網友告性侵 這張裸照救他也害他(洪瑞悅律師評析)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92100
被女網友告性侵 這張裸照救他也害他
三立新聞網 2017年9月7日 上午 09:0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約炮一名20多歲女網友,兩人一見面就直奔旅館床戰,但事後男子卻遭告性侵,林姓男子只好拿出兩人性愛時女網友開心比「YA」的裸照,以證明自己清白,獲不起訴處分,不過林姓男子也把裸照傳到LINE群組向朋友證明沒性侵對方,結果犯了散布猥褻物品罪,檢方另案偵辦中。
據《蘋果日報》報導,林姓男子遭女網友告性侵,他到案後供稱,與女網友是兩情相悅下,到旅館激烈床戰,兩人當下還開心拍下裸照,但女網友事後卻翻臉不認人,還在許多LINE群組中指控對方性侵她,害林姓男子遭圍剿,他一氣之下把兩人激情裸照傳到群組,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檢方認為,女子指控的遭性侵的時間與案發時間不吻合,且林姓男子提供的「裸照」證明兩人當下是你情我願,因為女子拍照時還開心比「YA」,不像遭性侵,被控性侵部分林姓男子不起訴。不過林姓男子在LINE群組傳出兩人裸照,女子看到自己的裸照被放上群組,控告對方涉散布猥褻物品罪,目前正由檢方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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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使用通訊軟體來溝通交流意見已經成為許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只是各種訊息雖然看似私密,但實際上未必如此,報載案例的林姓男子傳出將與女網友的裸照放在LINE群組供友人觀看,而群組成員通常含有第三人,至於裸照在法律上是否被評價為猥褻物品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所以林男是有可能因為散布猥褻物品而觸法。在此,還是要提醒大家不要在通訊軟體上恣意發表言論或傳送圖片,以免惹禍上身。
(二) 又案例中林男是因為女網友先在群組中指控他性侵,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氣急之下才散布裸照,因此,即便檢方起訴,法院也會斟酌林男此舉是否具有主觀犯罪故意以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所以林男還是有爭取無罪或者輕判的機會。
(三)再者,性侵部分林男業已獲得不起訴處分來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倘若這名女網友當初是故意顛倒是非而提告,恐怕也會涉嫌誣告罪,而誣告罪之刑責遠較散布猥褻物品罪嚴重許多,所以採取任何行動之前都需要三思,免得誤人誤己、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