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婚姻及繼承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使對方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事實經過 】
緣委任人小敏與阿武結婚,惟婚後沒過多久阿武就失業並常酗酒、酒後出惡言,甚至曾動手毆打小敏,一日阿武竟然就離家出走不願回家,阿武從沒負擔過家庭生活費,竟然要求要小敏給錢才願意辦離婚,小敏決定起訴請求法官判決離婚。
【 我方策略】
1.請求離婚需對方就婚姻破裂可歸責,就阿武上開行為可主張阿武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及小敏不堪同居之虐待等事由。
2. 阿武身無長物,小敏雖有存款,但阿武並不清楚實際存款數額,可模糊其詞。若進入訴訟調查出財產狀況,可請求調整或免除。
【 律師分析及辦理過程 】
小敏前來諮詢,葉律師分析離婚要件令小敏知悉,小敏隨即委任葉律師辦理。小敏委任後,本所葉律師於調解中強力攻防及說之以情,迅速獲得對方願意同意與小敏離婚,雙方並互相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算是好聚好散。
律師提醒:委任經驗豐富且法學程度優良的律師評估訴訟風險與利弊得失,雖不免仍需先提出訴訟,但往往能於調解程序中即獲得對方棄械投降之理想結果,避免曠日費時之長期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