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刑事
當閨密被訴通姦,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 事實經過 】
緣委任人被告黃小姐與另一被告黃先生為同事,因黃先生與黃小姐較談的來,告訴人劉小姐誤以為兩人有婚外情,恰兩人於民國101年5月某日前往汽車旅館內歡唱KTV及談心,告訴人劉小姐委請徵信社跟監,認為黃小姐與其配偶係於該房間內發生通姦之行為,故通報警方,進而對黃小姐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
【 我方有利事實 】
劉小姐通報警方後,於黃小姐與黃先生離開房間前,員警已前來搜查該房間,於其內並未查得任何使用過之保險套及衛生紙,且黃小姐與其黃先生(告訴人之配偶)之衣著皆為整齊,未有任何衣衫不整之情況。
【 律師分析 】
本案黃小姐諮詢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葉鞠萱律師後,律師將刑法第239條之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故需有配偶之人卻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且需要有性交之行為始會構成該條規定之犯罪等法律意見詳細分析給黃小姐了解。葉鞠萱律師受委任擔任辯護人,協助陪同黃小姐渡過刑事案件之審判相關程序,最後終獲得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