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婚姻及繼承
母親過世後,經生父認領後,律師協助改姓
【事實經過】
小豪一直由母親所扶養,母親過世前才告訴小豪原來父親另有其人,小豪否認婚生推定後由生父認領,但戶政機關表示改姓需透過法院,故小豪起訴聲請改姓。
【法律規定】
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扶養義務之情事者,民法第一零五九條第五項定有明文。
【 律師分析】
律師提醒:只要符合上開要件,再經由律師協助說明舉證,即可達到改姓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