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婚姻及繼承
遭訴履行同居義務,律師協助反訴確認婚姻無效,一次贏二件訴訟
【 事實經過 】
緣委任人小滿與小輝為男女朋友,88年某日與小輝及小輝二名朋友(第一次見面)於亞都飯店聚餐時,小輝竟然拿出結婚證書要小滿簽名,小滿表示不願意,小輝軟硬兼施要求小滿幫忙簽名,讓小輝可以向父母交代。之後於93年小輝又藉故騙取小滿之身分證,竟私下拿上開結婚證書至戶政登記結婚,小滿感到恐怖,不知該如何處理只想快分手。當小滿下定決心分手離開時,小輝竟以配偶身分提起履行同居義務訴訟,小滿趕快找律師協助。
【 我方策略 】
小滿與葉律師研議後發現可主張結婚無效,即無履行同居之義務。但預期會有兩名敵性證人,必須有效打擊兩名證人之信用性。
【 律師分析及辦理過程 】
小滿前來諮詢,葉律師發現根本未有公開儀式,不符結婚要件,無婚姻關係即無履行同居之義務,小滿隨即委任葉律師辦理。小滿委任後,因兩名證人為小輝朋友,到庭當然是謊稱當日有公開的結婚儀式,但因為太不合常理,一下就被葉律師證明證人所述不實,並於訴訟中強力攻防。終獲得法院判決婚姻無效,還給小滿幸福人生。
律師提醒:過去舊法採儀式婚,雖然有登記不見得是有效婚姻,96年間雖然已改採登記婚,但有登記也不一定是有效婚姻,目前登記婚最重要的是證人2人必須與當事人雙方都確認過結婚真意喔(離婚也是相同道理)!如果沒確認也是無效。這邊可以參考本所另一案例(結婚不備法律要件,律師協助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並爭取子女親權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56)。當然進行任何訴訟案件都是要委任經驗豐富且法學程度優良的律師幫忙,才能獲得理想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