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刑事
涉犯趁機性交之3年以上重罪,律師協助使被害人同意判減刑、緩刑及不上訴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小明與友人小李等四人原於酒吧聚會,後於凌晨前往小惠住處續攤,小明與小惠相談甚歡,後小惠告知大家可稍事休息待天亮後再離去,大夥便各自躺下休憩,小明躺在小惠身旁,先觸摸小惠身體,未見小惠拒絕,便進一步為性交行為。小惠驚醒後提告,小明認為小惠未拒絕,自己沒犯罪,偵查中雖然有請律師,仍遭檢察官起訴小明犯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小明才發現已涉犯最輕三年以上重罪,必須趕快尋求資深有經驗之專業律師協助。
【 我方策略 】
建議與被害人和解,讓被害人同意緩刑及不上訴。再以當初誤認對方未拒絕,有情堪憫恕請求減刑。
【 律師分析及辦理過程 】
葉律師發現偵查中小明一再強調對方未有任何拒絕反應其實並無法免除罪責,反而符合被害人所稱因酒醉而不能抗拒,要主張合意性交必須證明被害人曾有積極的回應行為,但偵查中律師並未給予正確的分析,反而讓檢察官認定是趁機性交而迅速起訴。因小明表示只要不進去關,都可以配合律師策略甚至是和解,但依照之前偵查中之接觸,告訴人願意跟其他人和解,卻強力拒絕與小明和解,恐怕是沒辦法和解。本所葉律師以專業角度跟小明分析,重點是若委任之律師有經驗有專業,取得被害人諒解之機率非常高。小明馬上委任本所葉律師,經由葉律師之協助,被害人最終被說服願意和解同意減刑、緩刑,而且不上訴,小明免除了牢獄之災。
律師提醒:本件因為偵查中已經承認的事實難以推翻,本所接手後只能在既有基礎求最好結果,也就是免除牢獄之災。但若能一開始在偵查中就委任像本所這樣物超所值的專業律師,而不是只是貪便宜以為律師都一樣,或許根本不會被起訴,有其他性侵案例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4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