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刑事
遭誣指詐欺偽造文書,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案件事實】
委任人小美跟告訴人阿洪是多年鄰居,阿洪透過小美投保,後因小美有金錢需求,便請求阿洪同意以阿洪保單去借款,因兩人感情很好且小美常受託幫忙處理阿洪大小事,甚至常代墊阿洪的保費,阿洪便應允。然20年後,小美還是因為資金不足而無法全數償還保單借款,阿洪竟翻臉不承認曾授權以保單借款憤而向檢察官提出詐欺及偽造文書之告訴。
【我方主要策略】
阿洪有多項授權表徵,不是一定要有簽立書面授權書才能證明有授權。
【律師辦理過程】
一、 小美前來諮詢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葉鞠萱律師後,葉律師就刑法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的要件詳細解說予小美了解後,並就相關案件事實進一步分析可採行之辯護策略後,小美隨即委任葉律師擔任辯護人。嗣後於案件進行過程中,葉律師運用豐富法學素養將阿洪多項授權表徵清楚陳述,並就阿洪主張不合理之處逐一提出抗辯,故阿洪所提之告訴顯有可疑,故不久之後,小美即接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二、 律師提醒:被列為刑事被告實不容小覷,因刑事被告於程序上有諸多不便,需透過律師主張辯護,本件關鍵在證明曾有授權,但不是一定要提出書面授權書才能證明有授權,由實務經驗豐富且法學程度優良的律師幫忙辯護,能協助提出適當的證據及調查方法,才是沉冤得雪的關鍵!越早委任越有機會初始即獲得不起訴處分,免去誤遭起訴後多好幾個審級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