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刑事
真的假不了~借名登記名義人於契約終止後履行移轉義務,遭債權人提告毀損債權罪,經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 事實經過 】
20年沒換電話號碼的蘿絲,之前為了情義相挺答應當成哥不動產的借名登記名義人,近日成哥解決苦衷後,蘿絲就依照當初的約定把不動產移轉登記給成哥指定之人,不料蘿絲早年的債權人無意間發現這件事,就主張蘿絲是故意不還錢,蓄意把自己的財產移轉登記給成哥來隱匿財產,提告刑事詐害債權罪及民事塗銷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要蘿絲把不動產登記回自己的名下,蘿絲感到萬般無奈,緊急尋求葉律師協助。
【 有利事實】
1. 蘿絲並沒有購買系爭不動產的財力,有當初出資為成哥之證明。
2. 成哥確實有不方便登記自己為所有權人的苦衷。
3. 系爭不動產設有抵押,以蘿絲為保證人及抵押義務人,成哥則是借款人。
【 律師分析及辦理過程 】
一、 基於蘿絲提供的上開事實,經本所葉律師評析後指出有利於蘿絲的法律要件,並告知蘿絲如何提出證明以提供檢察官參酌,於是蘿絲順利獲得檢察官肯認蘿絲說的才是事實的真相,成哥得以順利守住財產,蘿絲也免於牢獄之災。
二、律師提醒:不動產的借名登記因為實際的權利人和登記名義人並不一樣,第三人根本無法區分,而且萬一遇到不老實的登記名義人,更是可能要不回來,所以非常容易產生糾紛,建議事前的借名登記契約委由律師研擬,把雙方權益寫的清楚及明白,以將可能發生的問題降到最低;借名登記後,如果遇到爭議時,則務必諮詢專業律師了解如何提出法律上理由及證據,才能充分維護權益。尤其是遇到刑事案件的情形,一定不可以輕忽,務必委由專業律師協助,以避免被冤枉而遭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