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刑事
親父是惡狼,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 事實經過 】
小惠受丈夫小張家暴帶女兒一起回娘家,離婚案件審理中,法官由女兒小珍口中得知小張常趁接女兒放學後小惠上班尚未回家之空檔猥褻小珍,小張指引小珍觸摸其陰莖,再以手貼觸小珍外陰部,法官主動移送檢察官調查小張之惡狼行徑。
【 有利事實】
1. 於法官調查離婚案件時,未滿七歲的小珍是自然而言說出討厭爸爸的事情,無說謊誣陷小張性侵之理由與可能。
2. 小張就是否接送小珍下課?是否幫小珍洗澡?前後供述不一
【 律師分析及辦理過程 】
一、 本所葉律師先就刑法相關要件向小惠分析,並請小惠協助檢察官釐清事
實,於是小張被檢察官起訴,一審法院判刑,二審及三審法院均駁回小張上訴定
讞。
二、 律師提醒:法律事件事涉專業,沒有簡單的事務,一定要委任律師處理。
性侵案件多發生在隱密處所,容易導致僅有被害人指述而證據不足,建議委任專
業律師依事發經過篩選可提出之證據,給予加害人痛擊,使其獲得應有報應,被
害人也能早日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