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刑事
弟弟阿榮偽造文書變更持股,律師協助提起告訴
【 事實經過 】
緣委任人小進之父創立A公司,父親死後,股份分由母親及兄弟姊妹持有,歷經經營者數次更換,近年則由弟弟阿榮當家,沒想到阿榮經營不善,將父親留下的公司經營至倒閉,阿榮則消失無蹤,相關廠商找上小進,小進才發現阿榮曾在三年前將小進變更成最大股東,但小進毫不知青,卻因最大股東遭相關廠商追債。
【 我方策略 】
1、向商業司調取公司變更資料,提供給檢察官證明其上印章及簽名均偽造。
2、聲請傳喚其他兄弟姊妹證明其他兄弟姊妹也未用印。
3、提供母親為植物人之診斷證明,不可能同意股份轉讓。
【 勝訴結果 】
本案當事人小進委託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葉鞠萱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葉律師先就有限公司股份轉讓之程序,及刑法偽造文書罪之要件及效力以詳細解釋予委託人小進。律師分析指出公司變更登記文件需要全體股東之用印,調取資料為鑑定即可證明非小進印章及簽名。且其他股東也未曾同意,母親又已成植物人不可能同意,此等情事均可為阿榮偽造文書之證明,且阿榮逃逸無蹤可透過通緝到案。經葉律師於偵查庭代理提出相關主張及證據,並經檢察官詳細調查後,並通緝阿榮到案訊問後,檢察官依法將阿榮起訴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