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刑事
醫師被訴違反醫師法,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 事實 】
小高掛名醫美診所之負責醫師,某日當值班醫師已完成看診離開後,美容師雖告知病患當日值班醫師已離開而無法施作,然病患仍堅持需當日施作電波拉皮,美容師不敵病患要求竟為該病患施作電波拉皮。嗣該病患竟向衛生局投訴,由衛生局移送地檢署偵辦小高涉犯醫師法第28條第1項使未具醫師資格之人執行醫療業務之罪嫌。
【 我方策略 】
1.小高當日並未於看診。
2.小高從未為該病患之診治醫師。
3.本件乃該病患堅持美容師施作。
【 律師辦理過程及勝訴結果 】
一、葉律師先就醫師法第28條第1項之要件及效力以詳細解釋予當事人小高,小高隨即委任,經葉律師提出上開辯護並請求檢察官詳查後,果然還給小高清白。
二、律師提醒:被列為刑事被告實不容小覷,因刑事被告於程序上有諸多不便,需透過律師主張辯護,尤其是協助提出適當的證據調查方法,所以由實務經驗豐富且法學程度優良的律師幫忙辯護,才是沉冤得雪的關鍵!又醫療糾紛更應委任熟悉醫事法規之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