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刑事
一審被重判有期徒刑一年四月,二審律師協助改判得易科罰金
【 檢察官起訴及一審判決之有罪事實】
小音以換匯為理由,變造匯款單詐稱已匯款,騙得小安人民幣至指定帳戶,遭起訴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罪,原審判決小音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 律師辦理過程及結果 】
1、葉律師先就本件案情詳予分析,本件雖可於二審反口爭執是否成立詐欺,惟重點策略乃係與被害人和解,以爭取輕判並可易科罰金。小音因他案遭羈押於法院,遂另委託葉律師與被害人懇談,使被害人同意和解,並到庭向法官表示不願意見到小音被判處詐欺罪刑。
2、律師提醒:被列為刑事被告實不容小覷,因刑事被告於程序上有諸多不便,需透過律師主張辯護,尤其是協助提出適當的策略。雖然本件原審與二審認定之犯罪事實與罪名均相同,但刑度卻天差地遠,有時一昧否認事實並非上策,誠實面對犯行弭補被害人,反而能獲得較理想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