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Cases刑事
姊妹一同遭父親申告遺棄罪,律師協助獲不起訴
【 事實經過 】
委任人小美的父親因為要向銀行貸款,要求小美作保遭到拒絕,竟誣指小美姊妹共五人對其生活不聞不問,向檢察官提起遺棄罪告訴。
【 我方策略 】
1、小美的父親雖然無固定的薪水收入,但為公司負責人,而且還有工作能力,名下又有相當財產,顯非無自救能力之人,提起本件告訴其實是為了威脅小美為其作保。
2、小美及姊妹五人原與父親同住,但因父親有家庭暴力行為,才離家在外居住。小美及姊妹五人不是無故不和父親同住,搬離家中更不是為了遺棄父親。
【 律師分析及辦理過程 】
經律師聲請調查小美父親的財產資料,證明小美父親財力相當雄厚、生活無虞,身體更是硬朗,絕對不是無自救能力之人。並提出小美父親家暴的相關事證,證明小美及姊妹並非無故不照顧父親,檢察官確信小美等人係受到父親誣陷,偵查後給予不起訴。
律師提醒:雖然子女有扶養、照顧父母親的義務,但天下事無奇不有,還是有不是的父母,萬一不幸發生在自己身上,法律其實是有保護子女的相關規定,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無須默默承受、讓自己成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