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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港商可助買101股票遭押 籌足300萬 徐三泰交保https://tw.news.yahoo.com/%E8%A9%90%E6%B8%AF%E5%95%86%E5%8F%AF%E5%8A%A9%E8%B2%B7101%E8%82%A1%E7%A5%A8%E9%81%AD%E6%8A%BC-%E7%B1%8C%E8%B6%B3300%E8%90%AC-%E5%BE%90%E4%B8%89%E6%B3%B0%E4%BA%A4%E4%BF%9D-215005048.html(葉鞠萱律師評析)
詐港商可助買101股票遭押 籌足300萬 徐三泰交保
中國時報【蕭博文、林偉信╱台北報導】
台北101大樓2016年煙火贊助商戲智科技董事長徐三泰,涉嫌詐騙香港商人至少700萬美金,上周遭拘提後原本獲檢察官命以300萬元交保,但因籌措不及改遭聲押獲准。徐三泰籌足款項後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昨日改裁定徐三泰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結束8日羈押。
徐三泰昨頭戴帽子、口罩,在女性友人護送下離開法院,面對媒體詢問是否詐欺,未發一語。
徐三泰的律師黃明展昨一早在臉書PO文,他以日前中正大學所做的民調,指為何有八成的民眾不相信司法,主要是法官缺少了同理心,黃文章沒有明指是徐三泰半夜被法官通知300萬交保,卻因銀行沒開門,籌不出錢改遭羈押。黃認為當事人差5小時就必須被押,就連家屬事後拿到錢,還以種種手續,讓徐羈押了8天,就在黃貼文後,徐三泰獲300萬交保,黃隨後也把文章移除。
其實徐三泰涉嫌在今年初詐騙一名香港商人,謊稱可協助購買台北101大樓股票,詐得700萬美金。調查局本月6日趁徐從松機準備出境將他拘提到案,徐向檢察官坦承犯行,複訊後獲諭令300萬元交保,但因覓保無著改遭聲押,並非律師所指是法官要求。
當天,法院首度開庭時,徐三泰表示最多只能籌出40萬元,若要300萬元則得等到銀行開門;法官因此認為徐犯罪金額甚鉅,40萬元保釋金不足以擔保無逃亡之虞,裁定收押。徐三泰的親友在徐遭羈押後連忙籌出300萬元,並聲請具保停押,經北檢檢察官表示同意交保,昨由法院開庭訊問,改裁定交保。
【法律小教室】
一、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敘明羈押之理由,聲請該管法院羈押之。…但如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如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而有必要情形者,仍得聲請法院羈押之。」、「被告經法官訊問後,雖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其有第一百十四條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非有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情形,不得羈押。」。
二、所以通常檢警於白日開始搜索扣押,員警先做偵訊,要到晚上才由檢察官作偵訊,有時深夜才輪到法官,所以律師必須在一開始偵訊就會跟當事人家屬說要準備相當金額的保釋金,因為交保往往都在銀行關門後。別太天真認為會無保飭回,否則沒有準備足夠擔保金,只得被收押。一但被收押,日後就是依刑事訴訟法第110條具保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但因為停止羈押,法官還會問檢察官的意見,往往檢察官也會再開庭確認,公文往返需要時間,檢察官開庭也需要時間,如果沒在第一時間準備好保釋金,就會莫名其妙被多關好幾天。本件案例之黃律師初始分享因為當事人第一時間沒準備好保釋金,之後黃律師接手時無奈必須面對上開公文往返,感嘆未於當日具保請回,變成當事人多被關8天,造成公司員工人心惶惶,同時對院檢官僚深有所感。不過本所要提醒大家的是若能在第一時間準備好保釋金即可避免後續面對耗時之公文往返,所以在遭偵訊之第一時間即需委任律師辯護是非常重要的,不只可避免被恐嚇脅迫之不法偵訊,亦可減少其他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