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提供最專業、優質的法律諮詢及服務

昍,音暄。明也。取名昍業就是以彰顯法律的光明為志業,昍業為您提供最優質的法律諮詢及服務,讓您不再為法律問題煩惱。

最新消息News最新新聞評析

家賊難防!媳婦7年盜領逾4千萬(葉鞠萱律師評析)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74561&From=Search&Key=%E5%AE%B6%E8%B3%8A%E9%9B%A3%E9%98%B2%EF%BC%81%E5%AA%B3%E5%A9%A67%E5%B9%B4%E7%9B%9C%E9%A0%98%E9%80%BE4%E5%8D%83%E8%90%AC

家賊難防!媳婦7年盜領逾4千萬

2019年7月23日發布  三立新聞網 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台中某電源供應器公司許姓負責人,讓43歲的陳姓媳婦到公司擔任會計,未料媳婦卻趁辦理匯款業務時,偽造許男的匯款指示申請書,於7年間共轉帳50多次,詐得4867萬餘元,許男事後發現向陳女提告,陳女承諾將錢如數歸還,求得和解,但陳女卻只拿出2棟房產抵償912萬元後,就未再還款,許男憤而再是上訴;台中地院將陳女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判處1年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沒收其犯罪所得4867萬餘元,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許男為某電源供應器公司負責人,因陳女與兒子結婚後,就讓陳女到公司擔任會計職務,沒想到,陳女藉著自己是公司銀行匯款時的銀行照會人,自2009年3月至2016年11月間,趁辦理匯款業務時,偽造許男的印文、匯款指示申請書等,盜領公司款項再轉匯自己戶頭,期間轉帳記錄達50多次,總計盜領約4867萬4172元。

直到前年4月間,有銀行行員發現公司帳款匯到陳女名下的帳戶,驚覺有異便通知許男,許男於是趕緊調閱公司帳戶交易明細,這才發現媳婦盜領公款,事情曝光後,陳女以同意賠償5千萬與公公達成和解,並將名下2棟房屋過戶給許男兒子,另拿出2棟房產抵償912萬餘元,其餘款項則每年攤還,但陳女事後卻賴帳未還,許男憤而上訴,要求法官將媳婦重刑並沒入不法所得。

台中地院簡易庭原判決陳女1年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未宣告沒入不法所得;經上訴台中地院,法官將陳女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重判1月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同意沒入尚餘不法所得3954萬餘元,全案定讞。

法律小教室

(一)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未遂犯亦有處罰。 詐欺罪具有特別的犯罪結構,每個構成要件中都要有接續性。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文書包括契約書、借據、郵局儲金簿或取款憑條、支票背面之背書… 等。

(二) 媳婦趁辦理匯款業務時,偽造許男的印文、匯款指示申請書等,盜領公司款項再轉匯自己戶頭,刑事上,恐涉及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罪刑是相當嚴重的,報載的媳婦在未經許男的同意下,冒用許男的名義將帳匯款至己的戶頭就是典型偽造文書的例子,雖與許男和解,但卻未履行和解之義務,可向法院申請沒收對方不法所得。

謹分享本所承辦成功案例

弟弟阿榮偽造文書變更持股,律師協助提起告訴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53

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一審被重判有期徒刑一年四月,二審律師協助改判得易科罰金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74

本網站版權所有 昍業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Copyright©2014 Hsuan-Yeh Law Office All Rights Reserved.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TEL:02-2705-7238(代表號)FAX:02-2701-9338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