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News最新新聞評析
為房開戰!親姊借住死不肯搬走 家暴母親還霸住房子
新聞來源: 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915000015-260402?chdtv
親姊弟之間為了一棟房子對簿公堂!男子阿國(化名)與妹妹,共同持有母親名下的房產,卻因姊姊小萱(化名)長期「借住不搬」,最終演變成兄妹間的激烈法律爭奪。阿國指控,小萱原本承諾只暫住一、兩個月,如今卻一住超過4年,甚至以「姓X才能繼承」為由拒絕搬離,阿國憤而訴請要求小萱遷讓房屋。
判決書指出,該戶房屋是由阿國與妹妹,在2016年從母親名下買賣登記取得,兩人各持分一半。在2019年時,阿國考量母親同情姊姊小萱,才勉強答應讓小萱暫時借住,並約定找到新住處後就搬走。然而,阿國與前妻離婚後,自己也需要搬回房子居住,卻發現小萱遲遲不肯搬出。無奈之下,他只好提告,要求返還房屋。
阿國強調,借住原本只是基於親情的權宜安排,如今小萱一住就是4年,顯然已超過「暫時借用」的範圍。他也指出,姊姊曾對母親施加家庭暴力,不可能再繼續容忍她長住。
不過,小萱並未到庭辯論,僅透過書狀表示,母親生前曾說過「房子要姓X的人才能繼承」,阿國與妹妹姓X,因此根本沒資格繼承房產。她甚至主張,自己過去無償提供一處房屋給阿國兄妹居住多年,累計未收取租金高達60至70萬元,如今希望法院寬限她1至2個月,好讓她搬遷。
法官考量,房產已合法登記在阿國與妹妹名下,登記具有推定效力,小萱並非直接前手,不能僅憑母親口頭說法否定所有權。再者,小萱確實於2019年以「暫住幾個月」為由搬回,且母親與證人證詞都指出,當初只是同情心態才答應,並非允許她長期占有,至今已逾5年。
法官審酌,依《民法》第470條規定,使用借貸契約早已消滅,小萱無權繼續占有。至於她聲稱過去提供房屋給阿國兄妹居住,並要求抵銷租金,法院也查明該部分早有判決駁回,沒有任何佐證。加上小萱全程未到庭,也未提出其他正當權源,因此,認定阿國的返還請求有據,判決小萱必須將房屋騰空遷讓,返還給共有人。
法學小教室:
遭他人「惡意」占有房屋。竊佔罪屬刑事犯罪,最高可判5年!
不動產的占有問題也常涉及民事糾紛,房屋所有權人可提起「返還不動產訴訟」,要求對方搬遷。並可依法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刑事訴訟是追究刑責,若想要迅速收回房屋或土地,應同時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事務務必尋求優良有經驗人士協助,切勿私自處理,反而事倍功半。透過專業律師幫忙,採法律途徑解決,才能正確有效的處理,俾使紛爭一次解決。
以下為本所相關成功案例:
姊妹繼承不動產,律師協助順利分割及取得占有
遭訴交付房屋,律師協助免予交付
繼承的房屋遭訴拆屋還地,律師協助獲賠
遭訴遷讓房屋,律師協助獲勝訴
遭房東違法終止租約,律師協助維持原租約
租店面無法順利使用,律師協助獲賠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