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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還卡債 男涉嫌與妻合謀殺害父母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4060173-1.aspx(廖泉勝律師評析)

為還卡債 男涉嫌與妻合謀殺害父母

中央社 – 2015年4月6日 下午2:28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南投6日電)南投縣王姓男子疑欠卡債,為詐領保險金等還債,竟涉嫌和妻子合謀殺害父母,又布置成意外死亡,王男和妻子遭檢警逮捕。

王姓男子的母親蔡姓婦人去年在國姓鄉種瓜溪溺斃,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前往醫院相驗時,認為死因可疑,加上隔天王男立即將母親的遺體捐出作解剖,檢方認為疑點重重,於是介入偵辦。

檢警查出,王姓男子為詐領意外保險的保險金以及喪葬補助金等總計新台幣80多萬元,竟和妻子合謀設計殺害父母,然後再布置成意外死亡的跡象。

去年5月,王姓男子先把有腎衰竭、腎結石因而吊點滴管、發高燒的父親領出醫院,隔天又向警方報案說父親在仁愛鄉中原橋失蹤,而王父的遺體直到今年2月才被發現。

王姓男子去年10月又開車帶母親前往國姓鄉種瓜溪抓魚,事後又報案稱母親在抓魚時不慎落水溺斃。由於王姓男子和妻子在王男父母身亡後異常「積極」,不僅積極向保險公司催討保險金,也打電話要求檢警加快驗屍程序,檢警調查後懷疑王姓男子夫妻涉嫌謀財害命。

南投檢警先在3月28日、29日2天前往王姓男子夫妻位於南投中興新村的住處,以及王男父母位於信義鄉的住處搜索,且約談王姓男子夫妻到案說明並進行測謊,王姓男子見事跡敗露,隔天測謊結束後返家,馬上就幫念小學的兒子請假,舉家藏匿。

檢警見狀立即針對王男夫婦實施境管,王男昨天想從桃園國際機場搭乘班機潛逃前往印尼時,遭航警局的員警攔下。檢警另循線逮捕王妻,2人被帶回南投地檢署接受訊問。

檢方懷疑,王男因積欠卡債,加上家中經濟狀況不好,才會設計殺害自己的父母。由於王男夫婦倆供詞多所保留,2人涉犯刑法殺害直系親屬罪,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南投地方法院今天上午裁定2人羈押禁見獲准。

律師評析:

(一)保險法第121條第1項及第2項定有:「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益權。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定有:「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 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本例中依報載事實,若王男係其父及其母之保險受益人,則其故意致該二人於死之行為將致其喪失受益權,若無其他受益人存在,則該筆保險金列入為其父、其母之遺產。又依民法之規定,王男之故意致死行為將令其喪失繼承權,是以該筆保險金及其他遺產,王男將不得繼承,其他繼承權人得向其請求回復。

(三)律師提醒,若積欠卡債無力償還,或得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辦理更生或清算程序並勉力償還,另覓非法途徑實非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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